|
天气预报: | 全文搜索: |
|
珠海市以六个注重发挥民族宗教界的作用 2017-06-15 来源: |
去年以来,珠海市调动民族宗教界的积极因素,发挥民族宗教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增进社会和谐、发展慈善事业、弘扬传统文化、开展民间外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注重做好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的交流交往,发动宗教界筹集50万元帮扶资金对口帮扶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米林县民族宗教界。发动民族界参与做好我市新疆班和西藏班在校师生的节日慰问、困难学生帮扶等工作。 二、注重履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参政议政职能。近年来,7名民族宗教界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强化参政议政意识,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活动,对所代表界别和涉及全市、全局性的问题发表意见。向有关部门提出有价值和深度的建议、提案和社情民意12件,为发展珠海经济,维护民族宗教界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三、注重发挥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员关爱少数民族学生、为新疆班学生义诊、对外交流交往、节日慰问少数民族学生、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同胞合法权益。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四、注重加强对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举办了全市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班,加强民族宗教人才培养。引导宗教界积极参加“宗教慈善周”、“扶贫济困日”等公益活动,去年为慈善公益事业捐款200余万元,投入100多万元开展植树护林活动。部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前往养老院、福利院、特殊康复医院开展送温暖活动。 五、注重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交流活动。指导宗教界在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基础上,依法开展对外交往交流工作,举办“中国佛教与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和“2016佛教英语夏令营”等交流活动。 六、注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鼓励各宗教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中的和谐思想资源,作出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需要的解释,倡导宗教和谐理念,努力实现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为促进和谐文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
|
|
||||||||||